对于危地马拉的居民和任何其他国家的居民来说,当关系因离婚而结束时; 有必要知道在这些情况下要遵循哪些步骤。 在本文中,我们展示了危地马拉的离婚要求。
危地马拉的离婚要求
危地马拉的离婚要求可能会根据所使用的程序和发现配偶双方分居的条件而变化很大。 但是,所有的离婚都具有民事的特点。
目前我们看到可以在危地马拉执行的两种离婚类型,作为必要的要求或参数,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 有具体且正当的离婚理由。
- 在婚姻期间生育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他们是未成年人的话。
- 如有必要,婚姻协议或婚前协议。
- 正式认证的结婚证书。
- 所需的任何其他附加信息。
- 离婚条件和要求根据所需程序的类型而定。
为明确离婚
从“明示离婚”一词在危地马拉广为人知的那一刻起,危地马拉社会就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关注。
与大多数人知道的离婚习惯相反,被称为“明示离婚”的术语通常不是绝大多数人在家庭权利方面所认为的。
在危地马拉,离婚程序只有两种方式:a) 双方同意或自愿离婚;b) 配偶一方自愿离婚或普通离婚。
这在危地马拉目前被称为“快速离婚”。 这开始于第 27-2010 号法令,特别是民法第 156 条的缔结,留下如下:自愿。 该行动可以由两个配偶中的任何一个推动。
第 155 条第 XNUMX 款明确规定,自愿放弃婚姻住所和无故缺席一年以上的原因通常是夫妻双方分居或离婚的共同理由。
这允许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假设婚姻住宅或为离婚申请而建立的住宅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自愿放弃。 在以前,只有没有离开婚姻住所或家庭或离开超过一年的配偶才能申请此选项。
因此,“明示离婚”一词只是我们在前几段中已经解释过的改革。 这与离婚程序无关,因此不需要特定条件或文件。
确实,当存在仅应假定的原因时,它会促进离婚过程,但是会使专业实践中的事情复杂化。
无争议离婚的要求
配偶双方同意离婚成为危地马拉解除婚姻的两个最常用的原因之一。 为此,夫妻双方都必须清楚并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结婚至少一年。
- 正式认证的结婚证书。
- 孩子的出生证明(如适用)。
- 婚姻协议或婚前协议。
- 配偶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资产的描述。
- 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您必须提交一份协议,其中提及以下内容:
- 未与未成年人同住的配偶应由谁监护和探视。
- 他们将由谁来教育、喂养以及比例。
- 说明如果妻子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满足她的需要,丈夫必须支付给妻子的养老金。
- 双方协商离婚的,从办理手续到办理离婚的期限可能为三个月左右。
因特定原因离婚的要求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在危地马拉,离婚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同意,另一种是根据其中一方的意愿,另一种也称为“特定原因离婚”。 要求这种类型的离婚,必须考虑某些条件或特定原因,我们将其分类如下:
- 不忠。
- 治疗不好。
- 配偶之一企图危害孩子或另一配偶的生命。
- 分居、自愿放弃婚姻住所或无故缺席一年以上。
- 当女人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在庆祝婚姻之前怀孕的。 这仅适用于丈夫在结婚前不知道怀孕的情况。
- 煽动男人卖淫或腐蚀孩子。
- 配偶之一拒绝在婚姻期间履行与夫妻或子女有关的法律责任。
- 国内财政分散。
- 赌博习惯、酗酒或不正确和持续使用麻醉品或毒品。
- 一方配偶向另一方提出犯罪或诽谤指控。
- 根据一项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这两个配偶中的一个人最终被判有罪。
- 不治之症,严重且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 不允许生育的绝对或相对阳痿,只要它是无法治愈的并且在婚姻之后。
- 配偶任何一方都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严重到可以宣布停学。
终审判决分居
离婚,如果是由于特定原因,并且违背配偶之一的意愿,将需要审判,可能需要大约十个月到一年半的时间。
如我们所见,在危地马拉进行离婚的步骤或要求非常简单且易于执行。 文件通常不会那么复杂,除非有未成年子女,否则需要出示未成年人的适当出生证明。
同样,本条规定了在分居的情况下将给予未成年人的抚恤金,并且两个配偶中的一方必须将食品和抚养抚恤金转给未成年子女,所有这一切都将根据其自己的规则制定和法律,所以他们建立它,但它仍然是父母之一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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